荷兰政治

政体

荷兰是一个议会制君主立宪国。正式国名为尼德兰王国(KingdomofNetherlands,亦译作荷兰王国)。首都为阿姆斯特丹,政府所在地为海牙。

荷兰的国家元首为奥兰治-拿骚家族成员担任的世袭君主,也就是我们常说的“国王”,但是荷兰历史上真正能被称作“国王(NedKing)”的人仅有该国的开国元勋——沉默者威廉·范·奥伦治一人。不过因为其君主的称呼过于冗长,即便是在正式的法律文件中,也将国家元首称做国王(Koing)

荷兰最高行政机关是内阁,并以总理为内阁首长统辖各部会。

需要指出的是:荷兰政府的政府首脑的正式称呼是“Minister-President”,该称呼来自荷兰议会通过的1945年宪法。正确的翻译方法是“部长会议主席”,也可以参考意大利政府首脑称呼的翻译方法,将其翻译成“政府总理”,但是翻译成”首相“其实是很常见的错误译法。因为荷兰首相(Premire)这一职位早在1848年便被废除了。

荷兰最高立法机关是两院制的国会,上议院有参议员75名,由各省推选,下议院则有150名议员,由人民直接选举,任期为四年。

荷兰以18岁为具有投票权公民的法定年龄,但选举对象为政党而非个别候选人。

荷兰由于没有任何一个政党规模大到能单独在国会取得过半席次,因此小党联合组阁的现象相当常见,也因此使得政府政策能够长期保持一贯性。

对不熟悉本地商业环境的国外投资人而言,荷兰安定的政治环境确实有利于长期经营目标的拟订。荷兰这种多党民主政治体制,加上以共识决为基础的立法体系,对于投资、企业经营、以及创新活动都可说相当有利。

宪法

1814年3月29日颁布宪法,1848年修改宪法,规定荷兰是世袭君主立宪王国。立法权属国王和议会,行政权属国王和内阁。枢密院为最高国务协商机构,需对议会负责,主席为君主本人,其他成员由君主任命,内阁总理和部长由议会选举产生,对议会负责。国际法院设在荷兰.

议会

由一院和二院组成。二院拥有立法权;一院有权同意或拒绝批准法案,但不能提出或修改法案。一院共有议员75名,由省议会间接选举产生;二院共有议员150名,按比例代表制通过直接普选产生。两院议员任期均为4年,但改选不在同一年进行。

司法

荷兰设62个基层法院(市镇法院),19个中级法院(地区法院),5个上诉法院和1个最高法院。此外还设有军事法庭、行政法庭等若干特别法庭。

基层法院负责审理一般性民事与刑事案件,中级法院负责审理较重大的民事及刑事案件(上述两级法院均为初审法院)。上诉法院专门负责审理上诉、抗诉案件。

政党

主要政党有8个:自由民主人民党、基督教民主联盟、工党、社会党、新自由党、基督教联盟、绿色左翼联盟、六六民主党。荷政党实行领导人负责制,党主席负责日常党务工作。

自由民主人民党(VVD,VolkspartijvoorVrijheidenDemocratie)成立于1948年,现有党员4.9万人。曾多次参政,2006年大选后成为在野党,2010年和2012年议会大选均为第一大党并执政。崇尚自由主义,主张充分尊重个人的自由,推动经济自由化和市场化,代表企业主利益。现党首吕特(MarkRutte)为荷兰政府首相,党主席是考特哈斯(BenkKorthals)。

工党(PVDA,PartijvandeArbeid)1946年成立,前身是1894年建立的社会民主党,现有党员约6.2万人,历史上曾多次执政。2012年议会大选中为第二大党,并与自由党联合组阁。主张在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公正之间保持平衡,合理分配权力、收入和知识财富。现党首是萨姆松(D.M.Samsom),党主席是斯贝克曼(HansSpekman)。

基督教民主联盟(CDA,Christen-DemocratischAppel)由历史上的天主教人民党、基督教历史同盟和反对革命党3个党派于1980年合并组成。反对过分强调政府或市场的作用,主张维护传统价值和道德观。现有党员约6.8万人。2002年大选战胜工党成为第一大党。2010年大选中名列第四,与自由民主人民党组成少数派联合政府。2012年议会大选中退居第五大党,政治影响力渐失。现党首范海尔斯玛·布玛(SybrandvanHaersmau,党主席是佩特欧姆(RuthPeetoom)。

社会党(SP,SocialistischePartij)成立于1972年,现有党员约4.3万人。主张实现求真、平等、互助的人类社会,强调人人拥有良好的工作、收入、福利、教育和健康权利。现党首是卢默(Mr.E.G.M.Roemer),党主席是马莱尼森(Mr.aijnissen)。

新自由党(PVV,Partijvoorvrijheid)成立于2005年,为极右翼政党,系从自由民主人民党中分裂出来。2006年首次参加议会二院选举即获得9个席位,被誉为荷政坛的“一匹黑马”,2010年大选中名列第三,并在议会中对少数派联合政府给予默许支持。2012年大选获得10个席位。主张降低税收,提高教育质量,不接受外来移民。现党首、主席是威尔德斯(GeertWilders)。

基督教联盟(ChristenUnie)成立于2000年,2006年议会二院选举取得6个席位,并首次获得参政机会;2010年大选中获5个席位,名列第八。2012年大选中仅获2个席位。主张和谐劳资关系,推迟退休年龄,反对人为堕胎。现党首是斯洛布(ArieSlob),党主席是路易莎(JannekeLouisa)。

绿色左翼联盟(GL,GroenLinks)创建于1990年,现有党员约2万人。在野党。2010年大选中获议会二院10个席位,名列第六。2012年大选仅获5席。主张实现社会公正,维护中下层人民利益,特别强调环境保护。现党首是(待更新)。

六六民主党(D66,Democraten66)1966年由工党、自由党中分裂出来的左翼激进分子组成。现有党员约1.3万人。在野党。2006年大选惨败,只获得3个席位;2010年大选取得较好成绩,获得议会二院10个席位,名列第六。2012年大选仅获5席。主张对现有民主模式进行改革,建立开放民主制度,保障公民个人权利。现党首是贝赫托德(Mr.AlexanderPechtold),党主席是范安格胡芬(Mrs.ndvanEshoven)。

政要

国家元首:威廉-亚历山大·克劳斯·乔治·费迪南德国王,全称“尼德兰的统治者和终身执政官,荷属安的列斯领主、阿鲁巴领主、库拉索领主以及圣马丁领主威廉·亚历山大·克劳斯·乔治·费迪南德陛下”

总理:马克·吕特(MarkLutte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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